即日起至年底,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进一步消除肉类产品安全风险隐患。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肉类生产、经营者,请牢记以下“九严禁”,确保肉制品生产经营环节质量安全。
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严禁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的肉类产品。严禁以其他畜禽肉生产经营假冒牛(羊、驴)肉制品。严禁在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严禁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及走私冻肉。严禁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槽头肉”等生产加工食品。严禁使用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原料肉生产加工肉制品。严禁在网络交易平台或直播间对肉制品进行虚假宣传。严禁销售“三无”“山寨”等假冒伪劣肉制品。
“肉类产品作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全市广大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务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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