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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济南推出“111N”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体系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12:55:0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史安琪

4月1日,济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济南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冠华介绍了该局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面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济南市司法局牵头推动建立“111N”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体系,细化233项具体任务指标,强力推进落实,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中的突出问题。

建立“1”个合并检查事项清单,实现“应合尽合”。全面梳理市级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对同一对象可以同时开展检查的事项进行合并,形成“涉企联合检查场景清单”,明确各场景下牵头检查部门、联合检查部门、检查内容和依据,最大限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用好 “1”个数字化作业平台,实现“一次查好”。依托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对涉企行政检查进行全流程智慧化管理。一是事前报备,由执法部门提前报备检查计划,多个执法部门均对同一企业提交检查计划的,平台自动将7日内的检查计划进行合并,实现一个自然周内对同一家企业只能检查一次。二是事中记录,检查人员扫码入企,线上填写检查表单,防止超范围检查、检查漏项,司法行政部门实现线上监督。三是事后评价,企业对入企不扫码等问题通过“爱山东”APP直接反馈,信息同步推送至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四是整改反馈,司法行政部门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改正,并及时向企业反馈。五是检查归档,归集全市涉企行政检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重复低效检查及时介入,督导执法部门整改,提升检查质效,形成工作闭环。

完善“1”个制度办法,保障“无事不扰”。建立工作制度,对检查计划、检查方式等内容作出规定。统筹检查计划,在重点执法领域实行专项检查评估制度,避免乱检查和随意检查。规范检查标准,建立“无事不扰”事项库,对库内事项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优化检查方式,推行在线监管、远程监管,推动跨层级检查结果互认,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加强执法监督,对企业反映问题不整改、群众投诉不处理等行为严肃查处。

配套 “N”个细化措施。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业务特点和执法实际,围绕内部统筹协调、严格检查程序等环节,细化落实执行的具体措施,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度体系。

下一步,济南市司法局将督促市直各执法部门规范检查标准,优化检查方式,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为提升城市美誉度和吸引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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