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文章网 网站地图

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罗保铭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1 10:00:00    

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保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罗保铭利用担任天津市商业委员会主任、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南省省长、海南省委书记、十二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文章:

副部级官员崔保华,被公诉07-25

法院通报“海汇国际”传销案审判情况07-16

非法收受财物2.29亿余元,窦万贵一审被判死缓07-09

我省发布5件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07-05

被执行死刑!李某残忍杀害母亲及两个孩子06-27

医院院长非法出售53万片管制药品,被判死缓06-26

海南省委常委、秘书长倪强任上被查06-25

美丽经济发力!“美创静界”首秀上交会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