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李永皓)近日,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一医院、陆军第七十六集团军医院、武警青海总队医院分别签订了《青海省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书》,保障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就医需求。
据了解,协议约定了3家军队医院为全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医疗优待服务,享受“挂号优先、取药优先、缴费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优先”和专属床位(病房),以及健康体检打折、机动车驾驶证体检费用减免、挂号和部分检测项目免费等优惠措施,并随着医院发展和相关政策的完善,优待措施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截至目前,3家军队医院配套设置的退役军人优先服务窗口、退役军人病房(病床)及相关优惠优待项目已正式启用。
我省退役军人优待医院的签约,有效发挥了军地资源优势,加强了军地协作交流,提高了我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享受普惠医疗保障的同时,叠加享受优先优待的医疗服务,能够一定程度上减轻医疗负担,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编辑: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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