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精神,依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实施方案》(内教基〔2024〕38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5〕38号)《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的通知>》(乌教基函〔2025〕16号)相关要求,切实做好集宁区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区实际,优化配置辖区内市直和区属幼儿园划片范围。
(二)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强化责任与服务意识,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每一个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按照“免试入园”原则,实施网上阳光招生。幼儿园学位满足片区内适龄幼儿入学需求,按招生计划“应招尽招”;学位不能满足片区内适龄幼儿入学需求,按照三种类别(类别一:法定监护人具有集宁区户籍和住房,依据户口簿、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网签合同、房屋征收安置协议等)材料选择房屋所在地的片区学校为适龄幼儿登记信息。出生报入并随其父(母)一方落户在祖父母同一户籍且就学者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且父母出具“无房证明”)的适龄幼儿,选择户主房屋所在地的片区学校为适龄幼儿登记信息。法定监护人非集宁区户籍,在集宁区有自有住房,依据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选择房屋所在地的片区学校为适龄幼儿登记信息。类别二:法定监护人具有集宁区户籍,无集宁区自有住房,依据户口簿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全家人无房证明等材料选择户籍所在地的片区学校为适龄幼儿登记信息。类别三:非集宁区户籍,在集宁区无自有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依据户口簿、务工证明、居住证(或居住证明)等材料选择租住地的片区学校为适龄随迁子女登记信息依次招生。)
1.公布方案。区教育局通过“集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集宁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2.网上预报。为保证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快捷有效,全区建立统一的公办幼儿园网报系统。凡在集宁区居住适龄幼儿,由监护人于6月15日9:00—6月30日18:00期间登录“集宁区入园入学一件事”平台,填报幼儿预报名信息。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有效,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点击“提交”后,所有填报信息不能修改。
3.资审派位。7月1日—7月3日,由幼儿监护人按照所报幼儿园公布的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后幼儿园将全部招收;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集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将于7月4日公布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名单,家长按照通知要求去对应幼儿园参加现场派位,参加现场派位未被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咨询入园。
4.优待政策。对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等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由家长向区教育局(303室)线下提出申请,根据片区生源状况和家长意愿,在招生计划和班容量允许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入园,优待人员审核截止日期7月3日。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民办幼儿园招生实施自主招生,招生期间要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区域内统筹,科学确定各幼儿园划片范围、服务半径。各幼儿园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畅通家园沟通渠道。
(二)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内教办发〔2019〕131号)规定的标准收费。各幼儿园办园性质及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各幼儿园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
(三)规范办园行为。幼儿园班额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执行,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发布后须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报送至区教育局审核备案(报送邮箱:jnqjyk@163.com),严禁设立“学前班”,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和“小学化”教育倾向,坚决治理无证办园行为。
(四)加强政策宣传。区教育局和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公布咨询电话、解答家长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同时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社会举报的问题和幼儿园违规招生行为,认真核实查处。
咨询电话:0474—8188203
监督电话:0474—8188507
附件:
1.集宁区2025年幼儿园划片范围
2.集宁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3.公办园和已审批民办园名单
附件1:
集宁区2025年幼儿园划片范围
(一)市直园
乌兰察布市直属幼儿园(新区园):察哈尔东街以南,G6高速以北,工农南路以东,康宁路以西。
乌兰察布市直属幼儿园(旧区园):新体大街以南,民建大街以北,光明路以东,幸福路以西(注:片区与市直三幼重合,幼儿可选其一入园)。
市直二幼:察哈尔东街以南,G6高速以北,康宁路以东,霸王河以西。
市直三幼:新体大街以南,民建大街以北,光明路以东,幸福路以西(注:片区与市直旧区园重合,幼儿可选其一入园)。
蒙古族幼儿园:110国道以南,G6高速以北,铁道以东,工农南路以西。(注:片区与集宁区第十五幼儿园在建重合,幼儿可选其一入园)。
蒙古族幼儿园新建园:①泉山北街以南,察哈尔东街以北,工农路以东,霸王河以西。②泉山北街以南,110国道以北,生态大道以东,工农路以西。(注:片区与集宁区第七幼儿园重合,幼儿可选其一入园)。
(二)区属园
集宁区幼儿园:①通达街以南,解放大街以北,怀远路以东(不含怀远路临街小区),光明路以西。②民建大街以南,泉山北街以北,生态大道以东,幸福路以西。
集宁区第一幼儿园:①通达街以南,解放大街以北,铁道以东,怀远路(含临怀远路的小区楼栋)以西。②解放大街以南,110国道以北,铁道以东,生态大道以西。
集宁区第三幼儿园:①新体大街以北,长河路—工农路以西,北界西界到集宁区与相邻旗县的交界处。②新体大街北段以南、通达街以北、铁道以东、光明路以西。
集宁区第四幼儿园:粮源街—铁道以南,110国道以北,集宁与相邻旗县交界处以东,铁道以西。
集宁区第五幼儿园:常青立交桥—民建大街以南,解放大街—南沙河以北,幸福路以东、霸王河以西。
集宁区第六幼儿园:南沙河以南,泉山北街以北,幸福路以东,霸王河以西。
集宁区第七幼儿园:①泉山北街以南,察哈尔东街以北,工农路以东,霸王河以西。②泉山北街以南,110国道以北,生态大道以东,工农路以西。(注:片区与市直蒙古族幼儿园新建园重合,幼儿可选其一入园)。
集宁区第九幼儿园:110国道以南,G6高速以北,二广高速以东,铁道以西。
集宁区第十三幼儿园:110国道以南,G6高速以北,红海路以东,集宁—前旗界以西。
集宁区第十五幼儿园:①民建大街—振兴大街以北,长河路—工农路以东,北界东界到集宁区与相邻旗县的边界。②新体大街以南,民建大街以北,幸福路以东,工农路以西。
集宁区亿利东方集团幼儿园(包括区亿利东方幼儿园、八幼、十幼、十一幼、十二幼):振兴大街以南,110国道以北,霸王河以东,集宁—前旗界以西。
集宁区第十六幼儿园(在建):110国道以南,G6高速以北,霸王河以东,红海路以西。
集宁区第十五幼儿园(在建):110国道以南,G6高速以北,铁道以东,工农南路以西。(注:片区与市直蒙古族幼儿园重合,幼儿可选其一入园)。
附件2:
集宁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一、集宁区幼儿园招生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学前教育不属义务教育范畴,集宁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幼儿园无法像中小学一样按街道进行学区划分,坚持“属地管理、公益普惠、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家长在哪里可以看到?
答:家长可通过“集宁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区属各幼儿园也会扩大招生政策宣传,让更多市民了解招生政策,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
三、公办幼儿园服务片区如何划定?
答:2025年秋季,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服务半径,优化配置辖区内市直和区属幼儿园划片。
四、公办幼儿园怎样招生?
答:按照“免试入园”原则,实施网上阳光招生。幼儿园学位满足片区内适龄幼儿入学需求,按招生计划“应招尽招”;学位不能满足片区内适龄幼儿入学需求,按照三种类别依次招生。
公办园具体分3个步骤招生。
(一)公布方案。集宁区教育局通过“集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本地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网上预报。为保证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快捷有效,全区建立统一的公办幼儿园登记信息系统。凡在集宁区居住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在6月15日9:00—6月30日18:00期间通过“集宁教育”微信公众号登录“集宁区入园入学一件事”平台,填报幼儿预报名信息。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点击“提交”后,所有填报信息不能修改。
(三)资审派位。7月1日—7月3日由幼儿监护人按照所报幼儿园公布的时间,带领幼儿持户口簿、房产资料或居住证明等到已预报名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后幼儿园将全部招收;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将进行现场随机派位。区教育局在7月4日通过“集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名单,家长按照通知要求去对应幼儿园现场派位。参加现场派位未被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自行选择户籍或房屋所在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咨询入园。
五、民办幼儿园怎样招生?
答:民办幼儿园招生实施自主招生,招生期间要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
六、幼儿园班容量有什么要求?
答: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七、完善学籍管理。
答:集宁区已启用“幼儿园学籍管理系统”,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


来源:乌兰察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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